公羊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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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戒笔 - [痴人呓语]
2008年07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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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戒笔
离高考结束已经快两个月了,这两个月之间我没有动笔写任何东西。这就是我所说的“戒笔”。
高三这一年我写完了两个笔记本,加起来总共百余页,字数在十万字左右。内容包括诗歌、散文、小说,其中小说占主要。从读《判决》(卡夫卡)之后忍不住写得第一篇非严格意义的小说,到高考前对广大的读者群体的臭骂,我的整个高中写作历程充分展现在眼前。一切我所记下的都是自己:愤怒、偏激、低俗、无奈、狂妄、柔情、血腥、残忍、厌世,我希望还能有智慧与深邃。我所记下的都是外在或者内在的自己,因此我并没有也完全没有必要考虑别人是否能够接受。我认为,如果真正能是一位作家,那么他/她笔下所描绘的必然是也只能是他/她自己,读者只是个窥探他人的群体,因此不值得也不需要照顾。作家是在作品中寻找自己,看得懂的人是朋友,看不懂的只能叫做读者。但是,并不是每一个打着“自我”字号的人都是作家,因为只有独特的人才能够拥有自我,其余充其量可以叫作“作者”。现在我们缺乏作家,甚至是作者。
以上的内容看似与戒笔无关,其实它们是关键。我是一个在写作上习惯反省与追求完美的人。当我回顾以前的“大作”之时,入眼的满是幼稚与愚蠢。写文章靠的是冲动,但冲动决不意味着幼稚与愚蠢。以前所作现在看来缺乏深度与更为完美的结构与技巧。对于小说而言,情节只是表面地膜,抱住小说最重要的部分,目的仅仅是为让人识别出它是小说。就荒诞与幽默而言,若仅仅依靠情节发生在精神病院或者主角有着精神疾病,那么就过于低劣与肤浅。于是考后,我决定戒笔,看看书,听听歌,想想事,聊聊天,待功力足够之日再谈提笔之事。
最后我想谈谈读书。书到底应该怎么读?把一本书读透,抓出它的结构,完全放入历史背景,弄清它的意图,那么这叫作“读懂”了,但这些是评论界干的事。像我这等窥视者绝无此功力与毅力,我没抽筋,做这事干甚!我鼓励的是享受读书的乐趣。一部著作,我所考虑的并不是能否读懂,而是能否发现引起共鸣之言辞,如《铁皮鼓》中那“清白的纸”或是里尔克的“在中心一个伟大的意志昏眩”。《神曲》是巨作,但若我读后无一点共鸣,那么其精美的结构与深邃的内涵与我若狗屎有何异哉?随机文章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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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
不过我是真心佩服你 =..=
哈哈~顺便过来打个无良小广告
http://wwwcn.myspace.cn/loveh666
我那破地方显然不能跟你的这个比
第一,我很懒,不想更新
第二,因为要用英文写,导致我更懒
第三,理由太多了,你就慢慢想吧~
前段时间我以为,文字不应该是滥情的工具,作者应该通过文字向读者传达自己在内省过程中获得的智慧,并且用自己的技巧引起读者的共鸣。今天知道,原来作者只有剖析自己的义务,明白与否则不可强求。倒应该是读者把作者当上帝而不应反过来呵。学习了。
您不会一辈子都1111的,爱情跟智慧关系不大,也许。
顺带说说,1111的问题要随缘,不能执着。
我可没那么高深啊。
作家是在作品中寻找自己,看得懂的人是朋友,看不懂的只能叫做读者。
这句话可以当警句记了。
俺难得地在这篇文里找到了与您老人家的共鸣。
说点与主题无关的事:你是处女座的不?
鄙人生日:1989.11.11
我很港台地嚎一声先……
我看到伟大的里尔克了!
我们现在作家缺货,水货写手很多,要否
打个折,买一瓶回去,兑点水,充个数